1、整個概念描述了接近用戶資源配置的全過程。
2、配送實質是送貨。蔬菜配送是一種送貨,但和一般送貨有區別:一般送貨可以是一種偶然的行為,而配送卻是一種固定的形態,甚至是一種有確定組織、確定渠道,有一套裝備和管理力量、技術力量,有一套制度的體制形式。所以,配送是高水平送貨形式。
3、配送是一種“中轉”形式。配送是從物流結點至用戶的一種特殊送貨形式。從送貨功能看,其特殊性表現為:從事送貨的是專職流通企業,而不是生產企業;配送是“中轉”型送貨,而一般送貨尤其從工廠至用戶的送貨往往是直達型;一般送貨是生產什么,有什么送什么,配送則是企業需要什么送什么。所以,要做到需要什么送什么,就必需在一定中轉環節籌集這種需要,從而使配送必然以中轉形式出現。當然,廣義上,許多人也將非中轉型送貨納入配送范圍,將配送外延從中轉擴大到非中轉,僅以“送’’為標志來劃分配送外延,也是有一定道理的。
4、配送是“配”和“送”有機結合的形式。蔬菜配送與一般送貨的重要區別在于,配送利用有效的分揀、配貨等理貨工作,使送貨達到一定的規模,以利用規模優勢取得較低的送貨成本。如果不進行分揀、配貨,有一件運一件,需要一點送一點,這就會大大增加動力的消耗,使送貨并不優于取貨。所以,追求整個配送的優勢,分揀、配貨等項工作是需要的。
5、配送以用戶要求為出發點。在定義中強調“按用戶的定貨要求”明確了用戶的主導地位。配送是從用戶利益出發、按用戶要求進行的一種活動,因此,在觀念上要明確“貼心服務”、“質量保障”,配送企業的地位是服務地位而不是主導地位,因此不能從本企業利益出發而應從用戶利益出發,在滿足用戶利益基礎上取得本企業的利益。更重要的是,不能利用配送損傷或控制用戶,不能利用配送做為部門分割、行業分割、割據市場的手段。
6、概念中“以較合理方式”的提法是基于這樣一種考慮:過分強調“按用戶要求”是不妥的,用戶要求受用戶本身的局限,有時實際會損失自我或雙方的利益。對于蔬菜配送者講,要以“要求”為據,但是不能盲目,應該追求合理性,進而指導用戶,實現共同受益的商業原則。這個問題近些年國外的研究著作也常提到。